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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诚丰水厂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4年,南靖县水务有限公司办理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诚丰水厂用地手续,为了解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诚丰水厂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受南靖县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诚丰水厂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书洋诚丰水厂位于南靖县书洋镇田中村,总占地面积为12330.03平方米(18.4950亩),地块中心坐标:E117.120186°,N24.613690°;地块四至:地块东至田中村农林地,南至田中村农林地,西至南靖县第三中学,北至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东南侧。 根据《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2023〕38号),该文件描述调查地块拟建设诚丰水厂,因此调查地块属于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 (1)调查地块位于南靖县书洋镇田中村,总占地面积为12330.03平方米(18.4950亩)。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为农林用地(茶园和竹林),根据南靖县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漳州市南靖县非农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意见》(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627202300015号)中可知,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U11),属于建设用地的第二类用地。 (2)调查地块周边1km不存在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工业企业产生影响。 (3)调查地块利用过程不存在重点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无泄漏情况;不存在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尚不存在地块的管线、沟渠泄漏情况;场地历史活动未对场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对人体健康风险未产生危害。 (4)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不属于工业用地,现场踏勘快速检测中地块内土壤样品共检测了15种重金属和总挥发性有机物,快筛数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评价结果为全部达标,未发现疑似污染区域和疑似污染物。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采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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