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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东部新城医院(葛岭镇卫生院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永泰县葛岭镇卫生院于2024年4月20日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永泰县东部新城医院(葛岭镇卫生院迁建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永泰县东部新城医院(葛岭镇卫生院迁建项目)地块位于葛岭镇葛岭村半巷规划范围内,地块面积18032m2,中心坐标为E:119.073860°,N:25.888867°。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北侧25m为方广溪,隔方广溪为水上乐园(距调查地块约90m);东侧为寺庙、水上乐园停车场;南侧隔规划纬二路为葛岭中学、江山大名城谷悦小区;西侧约15m为葛岭溪。原土地历史主要用途为园地,现为永泰县东部新城医院。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永泰县东部新城医院(葛岭镇卫生院迁建项目)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地块所检测的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可作为行政办公用地开发利用,地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泰县葛岭镇卫生院 通讯地址:永泰县葛岭镇卫生院 联系人:郑斌斌 电话:15880014163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E栋9-12层。 联系人:丁娟 联系电话:18060759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