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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人民法庭迁建项目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永泰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大洋人民法庭迁建项目地块位于大洋镇大展村,地块面积2718m2,中心经纬度为:E:118.777909,N:25.916732。调查地块北至农用地;东至X182县道;南至农用地;西侧隔农用地为富泉溪。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调查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初步调查结果,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可作为大洋人民法庭迁建项目地块位进行开发,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永泰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歧99号 联系人:王琪珊 电话:13675046415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赵进 联系电话:18450056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