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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梅岭中片区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 号)(2020年7月31日)等相关文件要求,晋江市美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晋江市梅岭中片区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梅岭中片区A地块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三光天社区,东至世纪大道,西至古塘路,北至双龙路,南至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边界。地块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8.556522°、北纬24.831747°。占地面积约42932.63平方米,合计约为64.40亩。调查地块内东侧存在人行天桥、农用地、地表水、民房,西侧区域存在两栋民房尚未拆除以及大量建筑垃圾;地块北侧晋江明伟鞋服有限公司店面尚未拆除;地块南侧边界存在一个厂房建筑未拆除完毕,未拆除的厂房内进行地块内建筑垃圾破碎,破碎后的建筑垃圾外运处理。 根据《晋江市梅岭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梅岭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晋政地〔2023〕310号,2023年6月15日),查地块西侧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21+B1),地块东侧规划为公园绿地(G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晋江市梅岭中片区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快筛、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晋江市梅岭中片区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综合考虑本地块历史上使用功能较为复杂(历史存在工业企业、居民区、农用地、地表水),存在重点区域,因此结合地块现状和施工条件,采用系统布点法和系统随机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地块内进行土壤采样布点,共布设了17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1个土壤对照点TR00),编号为TR00~TR16。本次调查共送检50个土样。设置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含1个对照点)以及2个地表水监测点位。 本次调查地块的所有监测点的土壤样品各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的所有监测点地下水样品各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Ⅳ类标准,其中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的第一类筛选值;调查地块的监测点地表水样品各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Ⅳ类标准,其中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的第一类筛选值。 根据目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晋江市梅岭中片区A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样品中重金属和有机物检出指标的检测值均未超标。 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晋江市美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晋江市美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重 电话:13600909923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 联系电话:18859488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