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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P202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 号)(2020年7月31日)等相关文件要求,晋江市晋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晋江市P202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P2023-1号地块位于晋江市池店镇御辇村内。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57014°、北纬24.87908°,总用地面积为61910平方米(合92.865亩)。调查地块范围内历史上不曾涉及任何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及固废堆场等。调查地块现状为空地。

根据《晋江市池店镇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调查地块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属于GB 36600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晋江市P202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晋江市P202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本地块不涉及工况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不涉及固废填埋,历史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地块及周边不存在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的污染源。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商住混合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晋江市晋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一期一号楼12层

联系人:杨旭    电话:15060935006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曾江林     联系电话:157594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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