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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P2023-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晋江市晋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晋江市P2023-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P2023-8号地块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中片区,东至御峰路,西至清濛水质处理有限公司,南至唐厝村,北至御辇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566837°、北纬24.871561°,总用地面积为42328平方米(合63.4919亩)。调查地块内现为荒地。 项目地块原为民房、农田(种植蔬菜)、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猪2002-2015年),2015年养殖场拆除,晋江市晋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选址于该项目地块,开展晋江市P2023-8号地块,将该项目地块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晋江市P2023-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晋江市P2023-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综合考虑地块历史曾存在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猪),其迁移污染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因此结合地块现状和施工条件,采用系统网格布点法对地块内进行土壤采样布点,共布设了19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1个土壤对照点TR00),编号为TR00~TR18。本次调查共送检63个土样。同时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含1个对照点)。设置2个地表水监测点位。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各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点位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IV类标准,pH达到Ⅲ类标准。地表水检测点位指标均可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 根据目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晋江市P2023-8号地块内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物检出指标的检测值均未超标。 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晋江市晋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一期一号楼12层 联系人:杨旭 电话:15060935006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一期一号楼12层 联系人:邱彩华 联系电话:18859488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