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主要内容: 1、拟建项目投产后应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定期进行防护性能的检测,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2、拟建项目投产后应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定期进行防护性能的检测,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3、拟建项目应按照企业规模、职业病危害性质及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接触人数等实际需要参照下表在车间内配备急救药品,并定期对急救箱进行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4、拟建项目作业场所设置的急救药箱等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定期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好应急救援设施相关维护、维修记录。 5、拟建项目应针对制定的高温中暑、急性中毒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劳动者的应急救援培训,每年高温季节来临之前组织劳动者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劳动者应急处置技能和能力,同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拟建项目应与附近有医疗救治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以便发生急性职业损伤时伤者能第一时间得到专业救治。 7、拟建项目应在配料房、化验室、染色机、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附近设置不断水的喷淋洗眼装置。 8、拟建项目应在配料房、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但在发生事故时,必须保证能提供足够的通风量。事故通风的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宜<12次/h。 9、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内容组织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应覆盖劳动者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0、拟建项目在今后工作中应严格按照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在岗期间、离岗时与应急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