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建瓯福人木业二期改建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八类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造业中的人造板制造(行业编码:C202),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因建设单位涉及1枚137Cs放射源,出厂活度为7.4E+8Bq,根据《放射源分类》的方法,其使用1枚137Cs放射源属于Ⅴ类放射源;综合分析本项目属于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一般建设项目。 建议主要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的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健康,本报告对改建项目可研中提出以下几点补充措施和完善建议: (1)在项目施工设计阶段,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对改建项目进行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等有关规定,为放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组织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及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且应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对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服务机构承担。 (3)定期开展辐射事故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意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并形成总结报告,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不断进行修正。 (4)建设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且建设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或以合同附件形式与劳动者签署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应进行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放射防护验收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