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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福建三德祥电机有限公司机电和汽车精密配件制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福建三德祥电机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

寿宁县武曲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爱珍

项目名称

机电和汽车精密配件制造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投资:3600万元

辐射源项:本项目未涉及辐射源

建设规模:年产电机、水泵、汽车精密配件产品1万吨

现场调查人员

丁阳、刘铭、洪惠民、李家鑫

现场调查时间

2021.7.15

建设单位陪同人

孙爱珍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毒物:矽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电焊烟尘;

(2)生产性粉尘:甲醛、苯酚、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电焊弧光

检测结果:

(1)类比工程生产过程中各工作场所岗位接触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混砂机操作处、半自动造型机操作位、1#抛丸机操作位3#抛丸机操作位矽尘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类比工程1#抛丸机操作位、3#抛丸机操作位岗位接触的噪声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岗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3)类比工程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乙酮(2-丁酮)、丙酮、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拟建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中的“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拟建项目的职业病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性、接触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职业病的风险程度进行综合分析结果,将该项目判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的相关规定。建议建设单位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的书面报告格式,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查询,并进行信息公示(公司网站或公告栏)拍照存档备查。

(2)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中第十五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的要求,在该建设项目施工前,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或试运行期间,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3)拟建项目的生产规模、储运物料、生产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4)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发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使之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方可继续生产。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补充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引用;

(2)完善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

(3)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评价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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