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设计阶段如果能根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设计;在设计和施工阶段遵循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的原则,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运行过程中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因此,拟建项目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方面是基本可行的。 建议主要内容: (1)投产后应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定期进行防护性能的检测,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2)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并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拟建项目不足部分已在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补充建议,应在设计及施工建设过程中完善和落实。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