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见附件1)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员工,并及时安排检查结果异常的职工进行复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进行调岗。检查内容应覆盖劳动者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2. 应根据拟建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人诊疗、警示标识等; (2)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所需费用均应纳入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