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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安海镇桥头中心小学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晋江市安海镇桥头中心小学于20237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晋江市安海镇桥头中心小学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安海镇桥头中心小学扩建项目地块位于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鸿江东路183号南侧,东至桥头村民居,南至桥头村民居,西至桥头村民居,北至晋江市安海镇桥头中心小学。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8.482599°,N 24.720686°,总占地面积约为约998平方米(合1.4967亩)。地块现状为调查地块内西侧为已硬化操场,东侧为荒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822023000031号)和晋江市安海镇总体规划修编(2012-2030)确定该地块作为新建晋江市安海镇桥头中心小学教学楼,用地类型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晋江市安海镇桥头中心小学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晋江市安海镇桥头中心小学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小区、村庄、学校、道路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晋江市安海镇桥头中心小学

通讯地址: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鸿江东路183号

联系人:颜厥撮   电话:15059536536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     联系电话:1885948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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