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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学院(晋江市G2022-5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晋江科创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212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智能制造学院(晋江市G2022-5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智能制造学院(晋江市G2022-54号)地块项目地块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苏内社区,灵源街道林口社区,北草庵路,东泉安南路,南疏解公路,西世纪大道。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8.534094°,24.761733°,总占地面积约为272916平方米。地块现状为已进入施工阶段。

根据《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G2022-54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2]41号)》,类型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A3教育科研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智能制造学院(晋江市G2022-54号)地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智能制造学院(晋江市G2022-54号)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综合考虑地块区域污染源和区域环境等因素,得出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

1)根据规划文件,本次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调查地块2022年以前为民居及晋江市兴荣造纸有限公司、福建华丰运输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华宇织造有限公司、晋江亿旺食品有限公司、泉州铮蓥化纤有限公司、晋江灵源华恒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其中晋江市兴荣造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瓦楞纸箱制造,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废气产生,固体废物为瓦楞纸边角料,由该企业的上级供应商统一回收再利用;福建华丰运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货物装卸、货物中转,该企业存在货车维修及保养生产行为,无废气产生,废水均来源于洗刷货车的清洗废水,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一同处理,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福建省晋江市华宇织造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网布生产及销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废气产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卖;晋江亿旺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生产加工葵花籽、花生、瓜子、糖果、罐头、水产品,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有废水产生,生产废水均来源于洗锅废水和丁香鱼的清洗废水,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一同处理,有使用锅炉,锅炉燃料曾使用过燃煤、0#柴油、燃气,特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泉州铮蓥化纤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人员办公及样品展示,无废水废气;晋江灵源华恒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生产加工糖果、果冻、瓜子、果汁饮料、水产品,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生产废水均来源于机台、地面的清洁废水,与生活废水一同处理,有使用锅炉,锅炉燃料曾使用过燃煤、0#柴油、燃气,特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调查地块存在部分小作坊、简易搭盖等小型生产单位因年代久远无法追溯,通过访谈得知,地块内曾有过咸菜腌制厂、家俬厂、石棉瓦厂、煤厂、造粒厂、蜜饯厂、再生塑料厂等,特征污染物可能有砷、VOCs。

地块历史影像仅能追溯至2006年,对于更早期地块利用情况已无法追溯,仅能通过人员访谈以及地块后期利用演变规律进行综合判断,且人员访谈所获取的资料有所局限,可能存在对地块历史信息的不确定性。

该地块土壤存在污染风险,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取样与检测,进一步确认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是否符合相应用地的开发要求。该地块重点区域为晋江市兴荣造纸有限公司厂区、福建华丰运输有限公司厂区、福建省晋江市华宇织造有限公司厂区、晋江亿旺食品有限公司厂区、泉州铮蓥化纤有限公司厂区、晋江灵源华恒食品有限公司厂区。

3)根据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并结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调查地块主要污染来源为地块内晋江市兴荣造纸有限公司厂区、福建华丰运输有限公司厂区、福建省晋江市华宇织造有限公司厂区、晋江亿旺食品有限公司厂区、泉州铮蓥化纤有限公司厂区、晋江灵源华恒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重点关注区域为晋江市兴荣造纸有限公司厂区、福建华丰运输有限公司厂区、福建省晋江市华宇织造有限公司厂区、晋江亿旺食品有限公司厂区、泉州铮蓥化纤有限公司厂区、晋江灵源华恒食品有限公司厂区。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①采样日期:2023-2-8~2023-2-14、2022-2-17;②检测日期:2023-2-8~2023-3-10,调查地块内共布设50个监测点位,其中包含46个土壤点,4个水土复合点。地块外共布设2个监测点位(对照点),本次共采集土壤样品153个(不包含现场质控样),地下水样品5个(不包含现场质控样)。土壤样品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所要求的必测45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规指标35项及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检出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所有检出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GB/T 14848-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筛选值。

3)结论

根据目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智能制造学院(晋江市G2022-54号)地块基本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现状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地用途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晋江科创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苏内社区3001号三创园创客大街研发中心12#楼

联系人:赖取其   电话:13055817176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辉     联系电话:1885972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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