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有害因素:矽尘、其他粉尘(黄药)、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二硫化碳、氯化氢及盐酸; (2)物理因素:电焊弧光、手传振动、噪声。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采场凿岩岗位接触矽尘的工作场所所测得CTWA和CPE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硫化碳、臭氧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采场凿岩、破碎筛分机和制样室岗位员工接触的8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dB(A),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本次机修房所检测的电焊弧光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次采场凿岩两个岗位所检测的手传振动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