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建设及试运行阶段能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工程防护设施、管理措施及个体防护等综合措施,并保证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工作场所大部分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能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第1号修改单(GBZ 2.1-2019/国卫通〔2022〕14号)、《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有关要求,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体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因此,本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建设项目在正常运营过程中,在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个体防护用品的改进建议 (1)宜在日常培训过程中,加强对防护用品知识的教育,并督促相应岗位员工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 (2)应继续保持从正规渠道采购个体防护用品,向供货商索取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确保配置的防护用品类别与参数与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和浓度/强度匹配。 2、职业健康监护的改进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完善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补充运行工高温项目职业健康检查,高温项目职业健康检查应在每年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 (2)建设单位应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纳入生产管理中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岗位。 (3)建设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做好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所有接害的员工都应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做好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归档。 3、应急救援的改进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根据制定的《天然气泄漏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并对附近有医疗救援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解或签署应急救援协议。 (2)建议建设单位对储罐检维修等密闭空间环境下进行检维修时可能产生密闭空间作业,在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存在缺氧窒息和急性中毒的隐患。因此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必须先进行置换,经充分换气通风,测定氧含量在19.5%~23.5%、有毒气体浓度低于GBZ2.1规定的限值,方可进入,当发生密闭空间事故时,根据制定的密闭空间事故应急预案操作,进入时须戴自供正压式呼吸器(SCBA),身上缚以救护带,并有人有现场监护。监护人员要做好现场救治准备工作。 4、职业卫生培训改进建议 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要求,组织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危害劳动者定期参加职业卫生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应为国家有关职业病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职业卫生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职业卫生相关内容,并保留培训记录。 6、下阶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提示 (1)建议建设单位在高温季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作场所高温进行检测; (2)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后,应当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应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在公告栏、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等处; (3)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建设单位将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并进行信息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