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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古田县鸿安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古田县鸿安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古田县湖滨高头岭半弯

联系人

许凡

项目名称

古田县鸿安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鸿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属股份制企业,充装站工程由建设部沈阳燃气热力研究设计院设计,由福建省锅炉检修所安装,于1997年7月建成,1997年取得充装许可并投入运行。
    充装站现有固定资产900万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区1000平方米,辅助区1000平方米,液化石油气储存能力为26吨,其中50m3储罐1个,24m3残液罐1个,生产区及库房符合消防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若干,自有产权气瓶31800只,已办理产权转移的托管气瓶0只。

用人单位自1997年正式投产以来,在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各主要生产设备均能够正常稳定运行,运行至今未发现职业病病例,此次评价为首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廖美玲、王雄华

现场调查时间

2022年6月21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许凡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陈源武、陈晓铭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22年7月28日~2022年7月30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许凡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高温、液化石油气

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用人单位各岗位接触噪声、高温、液化石油气的强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第1号修改单(GBZ 2.1-2019,国卫通〔2022〕14号)中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一般。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对功率衰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防护设施要进行更新;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在防护设施未开启或不正常情况下进行生产作业。

(2)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相关要求如下:

①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②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③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3)建设单位每年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包含“夏季高温中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并落实附近有医疗救援能力的医疗机构。

(4)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做好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所有接害的员工都应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做好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归档。

(5)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建议要求,及时安排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检和处置,以便明确判断,防止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工作,进一步防止职业病的产生。若出现职业禁忌证患者,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调离禁忌岗位。

(6)建议用人单位应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纳入生产管理中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岗位档。

(5)建议用人单位为接触噪声的岗位配备防噪耳塞(SNR≥25dB(A)),为接触液化石油气的岗位配备防毒面具(防有机气体),并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督促相应岗位员工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宜在日常培训过程中,加强对防护用品知识的教育。

(6)建议用人单位及时进行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依据《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在www.zybwhsb.com网址进行填报,填报内容主要有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卫生状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健康体检情况等。

(7)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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