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泉州日华石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晋江市永和镇巴厝村
联系人
林雨德
项目名称
泉州日华石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泉州日华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福建省晋江市永和镇巴厝村,法定代表人澳门曾国礼,公司注册资本1050万港元,成立于1991年11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611534968E;目前主要从事生产、加工石材制品。用人单位荒料石年使用约900立方米,石材制品年产量约680立方米。
现场调查人员
陈淑萍、戴晓君
现场调查时间
2022.10.22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朱伟伟、陈辉
现场采样时间
2022-11-24~2022-11-26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有害因素:矽尘;
(2)物理因素:噪声、手传振动。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部分岗位接触矽尘的工作场所所测得CTWA和C峰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部分岗位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dB(A),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本次所检测的手传振动工作岗位检测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结合该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该用人单位应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后续处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正确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可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职业卫生管理: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