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在4F组装线无尘室采取合适的降噪措施,包括减震、隔声、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时间等。 2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高温中暑、急性中毒、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记录存档。 (2)用人单位在今后工作中应严格按照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定制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4)作业现场应进一步完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的设置,强化员工的个人防护意识。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十条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