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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项目位于福州市平潭县海坛街道,明珠路南侧、龙景路北侧。地块面积为7200.96平方米,合10.8014亩。调查地块内原始地貌为林地。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综合审批意见(岚综实项目审批〔2020〕248号)以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调查地块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将建设为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用地类型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居住用地R,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平潭城关第二幼儿园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曾有过任何工业企业进驻生产,不存在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存在确定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无突发环境事件,地块周边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也无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地块土壤无异味,未见有毒有害物质贮存、使用和处置设施;无槽罐,无有害物质泄漏痕迹,无危险废物的填埋等情况。地块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地块内未进行填土,无外来土壤。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Cr)、锌(Zn)检出值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的检出值均较低。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没有明显污染源,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管委会3号楼15层 联系人:陈晓花 电话:13559446159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昱瑾 联系电话:1334820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