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漳龙2022划00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漳龙2022划00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漳龙2022划007号地块位于漳州市龙文区碧湖生态园内,江滨路北侧,龙江路西侧。调查地块共分为四个地块,其中地块一中心坐标:经度117.677524°,纬度24.493534°;地块二中心坐标:经度117.679488°,纬度24.494282°;地块三中心坐标:经度117.682255°,纬度24.492638°;地块四中心坐标:经度117.685927°,纬度24.496199°,总占地面积为376336平方米(约564.5亩)。地块现状为公园。 据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60002014B0008号)中地块性质为公园用地(G1),以及《漳州市中心城区“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图中将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调查地块为公园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漳龙2022划00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漳龙2022划00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 (1)地块及周边地下水大致流向为从北向南方向渗流排泄入浦头港和九龙江西溪,污水厂周边同样存在胶合板生产工厂,以此类比,正常生产情况下,胶合板生产工厂的废气和固废基本不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影响。 (2)根据《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原漳州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漳州闽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均未受到污染,基本不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影响。 (3)调查地块利用过程不存在重点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无泄漏情况;不存在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尚不存在地块的管线、沟渠泄漏情况;场地历史活动未对场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对人体健康风险未产生危害。 (4)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不属于工业用地,现场踏勘快速检测中地块内土壤样品共检测了16种重金属和总挥发性有机物,快筛数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评价结果为全部达标,未发现疑似污染区域和疑似污染物。 (5)本次对场地内底泥进行了采样,土壤样品共检测了17种重金属和无机物、27种挥发性有机物、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其中12种本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锌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硒、锰、钼参照执行《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的居住用地土壤筛选值,均达标;27种挥发性有机物及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测值均符合《土壤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6)本次对场地内地表水进行了采样,地表水样品共检测了24种指标,由地表水检测结果可知,DBS01:总氮3.08 mg/L,DBS02:总氮2.46mg/L,DBS04:总氮2.46mg/L、总磷5.16mg/L,DBS05:总氮3.38mg/L,DBS06:总氮2.74mg/L,超出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Ⅴ类限值要求;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粪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基本处于GB 3838-2002表1中Ⅲ-Ⅳ类的水平;氟化物(以F-计)、铬(六价)、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铜、锌、砷、硒、镉、铅、汞检测结果符合GB 3838-2002表1中Ⅰ类限值要求。 根据调查,调查地点碧湖为内湖,湖水流动性较差,其水源主要由浦头港水系进行补充,而浦头港主港沿河雨污混接排水口29个,整体水质相对较差,故碧湖湖水呈现轻微污染状态,地块内外设置有多套增氧装置及一套水处理装置,其氮磷超标主要为排入浦头港的生活污水导致,与原漳州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漳州闽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周边历史胶合板厂或晒板厂无关。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采样调查。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下洲BC商业区城投办公楼303 联系人:陈恺 电话:13074896231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侯跃智 联系电话:13003963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