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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塍头幸福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塍头幸福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海塍头幸福院项目地块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镇北厝村海塍头自然村内,东至海塍头自然村水泥路,南至海塍头自然村民居,西至海塍头自然村民居,北至海塍头自然村民居。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726253°、北纬25.476200°,总占地面积约为2657.78平方米(合3.9867亩)。地块现状为荒地(土地基本平整,地块西北侧为菜地(青菜、葱),地块中部有一水井,水质清澈(井深3m,蓄积雨水用作灌溉);地块东北侧为2021年在地块原有凹坑基础上开挖新砌的观赏水池,水池四周已硬化,面积为357m2,水深1m,未养殖过水生生物,项目建成后水池将保留)。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海塍头幸福院项目规划选址及用地阶段的意见函(岚综实项目函〔2021〕78号)确定该地块作为海塍头幸福院项项目建设,用地类型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海塍头幸福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塍头幸福院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小区、村庄、农用地、道路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管委会3号楼15层 联系人:陈晓花 电话:13559446159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昱瑾 联系电话:1334820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