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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丘头遗址博物馆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壳丘头遗址博物馆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壳丘头遗址博物馆项目位于平潭县苏平镇上攀村,北至上攀村耕地、南至上攀村耕地、西至上攀村耕地、东至白青支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756950°、北纬25.631960°,总占地面积约为6055.29平方米(合9.08亩)。地块现状:场地内已开始施工,施工方为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原有土壤已被扰动。地块西南至东北侧已修建好护坡坝墙。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壳丘头考古遗址公园-壳丘头遗址博物馆项目规划选址及用地阶段的意见函(岚综实项目函[2021]55号)》可知,该调查地块规划为壳丘头遗址博物馆项目,用地类型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A21图书展览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壳丘头遗址博物馆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壳丘头遗址博物馆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居民区、耕地、道路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3号楼15层 联系人:陈晓花 电话:13559446159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昱瑾 联系电话:1334820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