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福建泽友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汽车配件、农机配件生产项目应属于“(33)金属制品业 ”中的“(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目录》相关内容,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项目,结合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该建设单位应按照危害严重的类别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根据拟建项目基础资料和对类比工程的分析,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基础资料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应严格按照其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做好运行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相关要求: ①应在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②应在可能产生职业性中毒的场所设置“当心中毒”、“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等标识。 ③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注意高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 ④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对皮肤有刺激性或经皮肤吸收的粉尘工作场所还应设置“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产生含有有毒物质的混合性粉(烟)尘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戴防尘毒口罩”。 ⑤根据接害岗位实际需要,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应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 ⑥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3)依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三类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函〔2020〕213号)的相关要求: ①用人单位“三类人员”(即: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接触危害劳动者)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确保“三类人员”培训率达95%以上。 ②职业卫生培训采取“线下培训”和“线上培训”两种方式。“线下培训”可由具有独立法人的培训机构组织或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线上培训”可由具备在线培训、远程视频考核等要求的网络平台开展。 ③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后,可参加线下考核和线上考核,首次考核未通过的,可补考一次。补考未通过的,需重新培训规定学时后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后由培训机构发放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全省范围通用。变更用人单位的,培训合格证明需由新用人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接触危害劳动者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后,各类培训机构应提供培训记录。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所从事岗位设置要求自行组织考核,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 ④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⑤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⑥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