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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八都片区供水工程项目地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用途变更“两公一住”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管理的通知》(宁市环[2021]6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福建闽东水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宁德市八都片区供水工程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下坂村西侧、S303南侧,北至省道303,西至上坂村,南至国家二级保护林,东至下坂村。地块分为地块1和地块2,地块1占地面积24347,中心坐标为E:119.543131o,N: 26.813042o,地块2占地面积5363m,中心坐标为E:119.544740o,N:26.813571o,原用途为园地,林地、建设用地以及其他农用地,拟变更为供水用地(U11)。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宁德市八都片区供水工程项目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第二类建设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闽东水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新村65号 联系人:甘燎原 电话:13073983806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E栋9-12层。 联系人:陈昱瑾 联系电话:1334820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