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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福建省邵武市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福建省邵武市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吴家塘镇金塘工业园铁武林5号厂房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陆总

项目名称

冷轧不锈钢板生产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冷轧不锈钢板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101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不锈钢板冷轧生产线,175/450四辊冷轧机生产线2条,250两辊冷轧机生产线一条,年产摩托车刹车碟专用420不锈钢板6000吨。

项目租用郑文荣(产权方为福建省邵武铁武林车辆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吴家塘镇金塘工业区的5号厂房约三分之一的场地,厂房内设有屏障,将本项目与余下空地分隔开来,从事冷轧不锈钢板加工制造的项目。

现场调查人员

岳忠周、李家鑫、洪惠民、韩 旭

现场调查时间

2019.2.21-2.23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陆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徐浙非、李登辉、林伟强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9.3.11-3.13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陆总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    生产性毒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     物理性有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电焊弧光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建设项目属于“(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313)钢压延加工”。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规定,“钢压延加工”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应按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类别进行管理。

 

建议:1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装置的日常检修和维护管理工作,按规定检修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年久失修/故障而导致摩擦、撞击、震动产生噪声。

2应急救援措施

(1)应每年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应急演练。例如: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等。

(2)应保存所有应急救援设施的保养、维护记录表。

3个体防护

建设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加强个体防护管理和对员工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处于正常有效状态,并对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使用情况等进行记录。

确保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能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在后期的工作中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防护教育和培训,确保其能够在操作过程中正确地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其佩戴情况。

增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考核制度,有效地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进入密闭空间检修时,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并加强个体防护。

4职业健康监护

(1)以后聘用新员工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并将此列到议事日程,体检中发现指标异常者,按体检报告要求与建议执行处置工作。

(2)对2019年12月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3)若有离岗员工,对离岗员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若员工拒绝离岗体检,建设单位应让员工签订类似《放弃体检承诺书》或类似的证明,包含以下内容:员工基本信息、公司在什么时候已经告知员工离岗体检的要求、员工不做体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员工不愿意参加离岗体检的原因等,除了员工本人签字,建议还应有其他员工或者主管等作为见证人,以证明员工签字时是自愿的,没有受到强迫或威胁等。若员工未办任何手续便离岗,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即时通讯方式保留企业已经告知的证据。同时,以快递将离岗体检告知书(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寄给员工,并保留投寄和员工签收的证据(建议户籍地址和常住地址都邮寄),以此来证明企业已经履行告知的义务。并将以上情况主动及时地向当地卫生健康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4)对劳动者进行体检结果的书面告知,要求动者本人阅读体检报告后在体检报告指定空白处签字确认,或在员工阅读体检报告后让员工签订体检结果告知书,以达到告知的目的,除员工本人签字外,企业告知人也应签字。

5职业卫生管理

针对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方面做好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教育员工遵守规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正确有效佩戴防护用品,遭受事故伤害时如何及时进行救治等,并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

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建设项目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

建立并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领用管理记录。

若存在外委或外包作业,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外委或外包,应在劳动合同中要求其管理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外委或外包作业的劳动者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告知等职业卫生管理和健康监护工作。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书面报告格式,将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备查。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控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同意通过《控评报告》,应按评审组意见修改确认后,存档备查。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意见:

同意通过现场验收,应按评审组意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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