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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福建省泉州龙鹏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福建省泉州龙鹏集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东坑垅山

联系人

林德新

项目名称

福建省泉州龙鹏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福建省泉州龙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厂址位于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东坑垅山,成立于1999年01月05日,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建堆,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圆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70535110XF。用人单位目前主要从事陶瓷工艺品和树脂工艺品的生产制造。

现场调查人员

陈淑萍、戴晓君、李家鑫、洪惠民 、卢文锋

现场调查时间

2020.9.26-2020.9.28

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德新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兰建双、林金龙、吴艺坡、谢庭靖、陈维煌

现场采样时间

2020.11.19-2020.11.21

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德新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纸粉尘、矽尘、石膏粉尘、大理石粉尘;

(2)生产性毒物: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苯乙烯、丙酮、甲乙酮(2-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接触其他粉尘(纸粉尘)、石膏粉尘、矽尘、大理石粉尘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与C峰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苯乙烯、丙酮、甲乙酮(2-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值均低于85 dB(A),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结合该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该用人单位应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后续处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正确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可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职业卫生管理: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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