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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福建南安市贤隆石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用人单位

福建南安市贤隆石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老港桥北开发区

联系人

洪彩云

项目名称

福建南安市贤隆石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福建南安市贤隆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日,同年4月投入生产,位于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老港桥北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卓彩丽,注册资本为99.9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83MA3474X3X2该用人单位年产石板材6.8万m2。本次评价为用人单位首次职业病危害评价,至今用人单位主要生产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期间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现场调查人员

杨可思、李家鑫、陈辉、洪惠民

现场调查时间

2021年7月10日—2021年7月12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洪彩云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陈维煌、陈金俊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21年7月10日—2021年7月12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洪彩云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业病危害因素:

(1)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照度。

(2)化学因素: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甲乙酮(-2丁酮、苯乙烯)

(2)检测结果:

由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评价检测期间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热月份(7、8、9月份)中的7月份,荒料堆场中的行吊工、叉车工WBGT检测结果符合要求,不属于高温作业。

根据上述检测结果,用人单位除大切工岗位/工种接触的噪声声级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用人单位其余岗位/工种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根据以上检测结果,用人单位所有岗位接触的矽尘、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用人单位所有岗位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甲乙酮(-2丁酮、苯乙烯)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①进行工艺改进,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安装时设置减震基础, 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装置等。

②在传播途径上阻断和屏蔽声波的传播,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利用吸声材料或结构装饰在车间隔区的四周做成吸声体如吸声墙,降低工房内反射声。

③建议用人单位在磨机车间设置隔声室,在设备自动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在能够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与设备保持距离,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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