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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蛟洋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

阙麒芳

项目名称

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及年产10万吨锂电三元前驱体生产项目(一期)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处理15万吨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及年产10万吨锂电三元前驱体生产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蛟洋工业园区

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为281623万元,其中项目(一期)总投资117800万元

生产规模:年处理15万吨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及年产10万吨锂电三元前驱体,其中项目(一期)为年处理1万吨废旧锂电池资源利用及年产2万吨锂电三元前驱体。

现场调查人员

杨可思戴晓君、洪惠民李家鑫

现场调查时间

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2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阙麒芳

采样检测人员

吴建新、张家、林先盛

采样检测时间

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8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阙麒芳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废电池)、其他粉尘(铁粉尘)、其他粉尘(PAC、PAM)、其他粉尘(滤渣)、其他粉尘(氢氧化钙)、其他粉尘(硫化钠)、铝金属粉尘、石墨粉尘;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3)化学因素:铜尘、碳酸钠、硫酸、盐酸、氨、硫化氢、氢氧化钠、氟化氢、过氧化氢、镍及其无机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检测结果:

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建设项目各工作岗位粉尘、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涉及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废料及碎屑加工处理”、“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该项目的职业病风险分类分别为严重、严重、严重;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性、接触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职业病的风险程度进行综合分析结果,将该项目判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前驱体车间配料控制台、前驱体车间反应控制台(1#反应工)、前驱体车间反应控制台(2#反应工)等3个点位的照度检测结果不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相关要求,应更换光源进行处理。

(2)非噪声工作地点重金属废水车间控制室和氨氮废水处理车间控制室噪声强度不符合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规定的设计要求,应设置隔音门窗,作业时关闭门窗隔音。

(3)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对功率衰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防护设施要进行更新;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在防护设施未开启或不正常情况下进行生产作业。

2、应急救援设施:建议建设单位应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进行记录,对事故能做出较快的反应,降低事故危害风险。

建议建设单位在生产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的化学物质的室内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3、职业卫生管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进员工和复训员工应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将培训过程现场记录归入职业卫生档案中。

建议建设单位应急医疗救护应选择当地有资质的医院,并与其签订相应的书面协议,担负抢救受伤人员工作。

继续规范职业卫生检测工作,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单位,每年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内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至少一次的检测,每三年进行至少一次的现状评价。

4、个人防护用品宜在日常培训过程中,加强对防护用品知识的教育,并督促相应岗位员工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个体防护用品,向供货商索取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并确保配置的防护用品类别与参数与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和浓度/强度匹配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控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清晰,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等描述基本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4、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基本正确;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7、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

8、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较正确;

9、措施及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0、评价结论正确。

11、控评报告修改建议:

(1)补充完善法律法规

(2)补充完善取样过程调查分析

专家组同意《控评报告》通过,评价单位需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由专家组确认。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意见:

1. 建设单位已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较健全,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满足要求;

2.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3.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

4. 建设单位为劳动者配备了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品;

5. 整改意见:

(1)加强职业卫生日常管理,落实个人防护佩戴

(2)补充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生产车间增设洗眼喷淋装置。

(4)规范完善警示标示设置。

(5)规范管理化验室使用的各类气体(瓶)

专家组建议建设单位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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