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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龙岩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龙岩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

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平林村石灶坑

建设单位联系人

朱文福

项目名称

龙岩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龙岩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建项目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工程总投资:700万元。

建设时间:201810月至201812月。

投产运行时间:20208月。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为在原厂内进行扩建,利用原有的办公楼及焚烧车间,扩建生产线仅对原焚烧设备和尾气处理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扩容重建。

现场调查人员

杨明生、李家鑫、洪惠民

现场调查时间

2020年9月20日-10月10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朱文福

采样检测人员

 陈嘉铭、黄万发、郑建文

采样检测时间

2020年11月12日-12月6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朱文福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3)化学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及盐酸、氟化氢(按F计)、硫化氢、铬及其化合物(三氧化铬(按Cr计))、镉及其化合物(按Cd计)、铅及其无机化合物(铅烟)、汞及其化合物(汞-金属汞(蒸气))、砷及其无机化合物(按As计)、磷化氢、氨、氧化钙、氯。

检测结果:

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中的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及盐酸、氟化氢(按F计)、硫化氢、铬及其化合物(三氧化铬(按Cr计))、镉及其化合物(按Cd计)、铅及其无机化合物(铅烟)、汞及其化合物(汞-金属汞(蒸气))、砷及其无机化合物(按As计)、磷化氢、氨、氧化钙、氯的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可知,建设项目属于第N大类中的第77类“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环境治理业”中“危险废物治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建设项目属于第六大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一)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第(2)类“危险废物治理”,该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该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工程防护的改进建议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个方面提出措施及建议12条。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控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描述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内容进行了描述,包括施工过程的描述;

3、《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

4、《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结果分析评价;

5、《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6、《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置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7、《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8、《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及落实情况、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进行了分析评价;

9、《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的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和设施进行了分析评价;

10、《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预期效果进行了分析;

11、《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

1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价结论正确

13、控评报告修改建议:

(1)补充完善生物因素的分析评价;

(2)补充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分析评价;

(3)补充完善岗位定员情况。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意见:

1、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病防治制度;

2、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建设单位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满足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4、建设单位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在内的各种前期预防工作基本完善;

5、建设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6、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

7、建设单位为劳动者配备了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8、建设单位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培训;

9、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0、建设单位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11. 整改意见:

(1)规范职业病警示标示;

(2)完善更衣室配备与管理制度;

(3)完善岗位操作规程;

(4)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专家组建议建设单位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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