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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泉州市泉港区南山片区(南埔石化园区)

联系人

生产运行部 庄香明

项目名称

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9日,2015年9月投产,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山片区(南埔石化园区,E118°56′00″、N25°12′23″),法定代表人为庄加斌,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从事园区其他企业初期雨水、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日处理初期雨水、生产和生活污水1.25万m3

现场调查人员

李家鑫、杨可思

现场调查时间

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8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庄香明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陈金俊、蔡旭东、许文基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6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庄香明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其他粉尘(PAM、污泥);

(2)化学有害因素:硫化氢、氨;

(3)物理因素:紫外辐射(短波紫外线)、噪声。

检测结果:

(1)粉尘

用人单位操作工接触的其他粉尘(PAM、污泥)CTWA、峰接触浓度三天检测结果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2)化学有害因素

用人单位操作工接触的硫化氢、氨C以及 CTWA、CSTE三天检测结果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物理因素

用人单位各工种劳动者接触的噪声声级、紫外辐射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中控室噪声测量结果符合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设计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较重。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及检修,做好相关记录,并妥善保管。

2、应急救援设施、预案

应在泵站等可能发生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设置冲淋、洗眼设施,如设置喷淋洗眼器,喷淋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小于15m,保证劳动者能在10秒内得到冲洗。

3、职业健康监护

建议用人单位在缺少DR胸片、肺功能检查项目的劳动者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进行缺少项目的补查,并应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补查结果出具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建议。此外,中控室的操作员为视屏作业,根据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9.7,建议增加操作员视屏作业的检查。

4、 个人防护

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佩戴使用等的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从而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5、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培训内容的要求,安排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外部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不断增长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增强职业卫生管理能力,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2)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档案内容。

6、下一阶段建议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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