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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厦门夏商物产有限公司厦门综合仓库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厦门夏商物产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

翔安区新圩镇新圩村山坡地

建设单位联系人

叶永超

项目名称

厦门夏商物产有限公司厦门综合仓库项目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估算:23451万元;

建设时间:2012年9月至2014年。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07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404平方米,主要建设化学品专用仓库及附属配套设施。

现场调查人员

俞晓民、岳忠周、林群、洪惠民、卢文锋

现场调查时间

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6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叶永超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彭奕超、尹毅、林晓曦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3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叶永超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有害因素:铬酸盐(按Cr计)、过氧化氢、甲醇、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二氯乙烷、正己烷、四氢呋喃、乙腈、二甲基甲酰胺、异丙醇、溴甲烷、二氯甲烷、氰化物(按CN计)、氨、硫酸及三氧化硫;

(2)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中的铬酸盐(按Cr计)、过氧化氢、甲醇、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二氯乙烷、正己烷、四氢呋喃、乙腈、二甲基甲酰胺、异丙醇、溴甲烷、二氯甲烷、氰化物(按CN计)、氨、硫酸及三氧化硫、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建设项目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工程防护设施、管理措施及个人防护等综合措施,保证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在保持已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建设单位若能切实采取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建设项目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等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应覆盖劳动者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

2、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控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描述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内容进行了描述,包括施工过程的描述;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

3、《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结果分析评价;

4、《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基本正确;

5、《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置的管理人员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6、《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7、《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及落实情况、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进行了分析评价;

8、《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的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和设施进行了分析评价;

9、《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

10、《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对《控评报告》修改建议:

(1)按照“全面识别、重点检测”的原则,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2)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

(3)补充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章节;

(4)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包括有毒气体报警器、事故通风)的调查分析与评价;

(5)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的评价与建议。

专家组对对企业现场的整改建议:

(1)细化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内容;

(2)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加强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和培训;

(4)在醒目位置增设风向标;

(5)完善、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复核后存档、备查。

专家组同意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形成书面文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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