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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晋江市科技工业园区安东园

联系人

林秀峰

项目名称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30日,位于福建省晋江市科技工业园区安东园(E118°27′10″、N24°41′07″),法定代表人为王泉,注册资本2亿元整,主营供热、发电业务,目前实际生产能力为年发电量:3.25亿千瓦时,年供热量:190万吨。

现场调查人员

杨明生、林群

现场调查时间

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5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秀峰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林晓曦、侯奕标、林城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6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秀峰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

(2)化学有害因素: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氨;

(3)物理因素: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

(1)粉尘

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的粉尘(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尘CTWA、超限倍数三天检测结果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2)化学有害因素

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氨CTWA、CSTEL、超限倍数或CM三天检测结果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物理因素

用人单位锅炉巡检工、汽机巡检工接触的噪声声级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工种接触的工频电场、噪声声级、高温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输煤控制室、集控室、化水控制室内噪声测量结果符合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及检修,做好相关记录,并妥善保管。

2、应急救援设施、预案

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维护、检修和保养,做好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对急救箱药品进行及时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3、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安排需要劳动者按照其所需复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复查。

4、 个人防护

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佩戴使用等的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从而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5、职业卫生管理

(1)应按照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尽快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并取得申报回执,按要求存档;

(2)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6、下一阶段建议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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