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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福建泉州群发包装纸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福建泉州群发包装纸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工业园区五里园)

联系人

张效军

项目名称

福建泉州群发包装纸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福建泉州群发包装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福建省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工业园区五里园),法定代表人俞振兴,公司注册资本5833万人民币,成立于2003年10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754956113T;用人单位目前主要从事纸板、纸箱和纸盒的生产。

现场调查人员

俞晓民、陈淑萍

现场调查时间

2018.6.5~2018.6.7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效军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许文基、陈嘉星

现场采样时间

2018.6.25~2018.6.27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效军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煤尘、矽尘、其他粉尘(牛卡纸)、其他粉尘(玉米淀粉)、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接触煤尘、矽尘和其他粉尘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CSTE以及超限倍数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与CSTE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车间印刷开槽机岗位和粘箱岗位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辅助工程锅炉房的高温检测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结合该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该用人单位应按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后续处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正确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可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总体布局:根据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产生并散发化学和生物等有害物质的车间,宜位于相邻车间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以及“相邻两建筑物的间距一般不宜小于二者中较高建筑物的高度。”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对厂区风向特点进行必要的统计判断,若在今后有新建或搬迁的情况下,其厂区设计规划应按照应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将厂区布局加入设计规划中。

2、职业健康监护: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建议用人单位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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