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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南安市建发石制品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南安市建发石制品厂

地理位置

康美镇梅星村

联系人

苏小香

项目名称

南安市建发石制品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南安市建发石制品厂(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苏上沪,成立日期:1998年08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25985876X3,经营场所:康美镇梅星村。目前主要从事生产、加工墓碑石制品;用人单位荒料石年使用约250立方米,墓碑石年产量约250套,石板材年产量约200平方米。

现场调查人员

高枫、陈辉

现场调查时间

2018.5.82018.5.10

用人单位陪同人

苏小香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侯跃智、杨明生

现场采样时间

2018.6.11~2018.6.13

用人单位陪同人

苏小香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矽尘;

(2)物理因素:手传振动、噪声。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岗位(大切机、中切机、切边机、大磨机、造型区和手磨区)接触生产性粉尘的工作场所所测得的CTWA与超限倍数不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车间大切机、中切机、大磨机、钻孔机、切边机、造型和手磨岗位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所接触的手传振动工作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结合该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该用人单位应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后续处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正确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可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加强现场防尘管理①对各个除尘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减少漏尘点;②安排员工定时对生产车间进行洒水降尘,保持地面的湿润,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合理使用风扇以及组织车间气流,避免造成车间二次扬尘。

2、应急救援设施: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如夏季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等。

3、职业健康监护: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建议用人单位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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