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热线:  0591-88016588

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福 建 拓 普 司 法 鉴 定 所

拓普检测机构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首页 >> 新闻中心 >>网上公示 >> 福建时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详细内容

福建时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福建时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小区

联系人

吴主任

项目名称

福建时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福建时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4月18日,注册资金1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何从。厂区占地面积400.5亩,公司以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型并以产品质量一流、品种齐全、造型美观、科技含量高的特点为海峡西岸软包装行业的发展做出努力,力争成为福建省重点优秀轻工企业。目前,用人单位主要经营双向拉伸聚丙烯塑料薄膜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BOPP六线车间及其辅助车间正式投产运行时间为2017年3月,主要生产双向拉伸聚丙烯塑料薄膜。

此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该用人单位对BOPP六线车间及其辅助车间补充职业病危害评价,从运行以来,该用人单位BOPP六线车间及其辅助车间在生产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现场调查人员

肖锦辉李炜东、王婷婷

现场调查时间

20181011日—20181013

用人单位陪同人

吴主任

检测、采样人员

艾松、陈彬

检测、采样时间

20181116日-20181118

用人单位陪同人

吴主任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业病危害因素:

(1)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2)生产性粉尘:聚丙烯粉尘

检测结果: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显示

(1)用人单位BOPP六线车间制膜操作工岗位接触的聚丙烯粉尘浓度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超限倍数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用人单位本次共检测BOPP六线车间4个岗位的噪声强度,其中,制膜操作工、收卷工2个岗位接触的40h等效声级均大于85dB(A),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2个岗位噪声的40h等效声级均小于85dB(A),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用人单位BOPP六线车间车间办公室噪声声级测量值大于60dB(A),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相关设计要求。BOPP六线车间中控室噪声测量值小于70dB(A),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相关设计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一般

建议:

1 建筑卫生学

根据照度的检测结果可知,用人单位BOPP六线车间办公室的照度不符合要求,建议用人单位在车间办公室内增加灯具数量或增加灯具的功率,使得照度符合要求。

2职业病防护措施

(1)用人单位制膜操作工、收卷工2个岗位接触的40h等效声级均大于85dB(A),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宜采用密闭隔离、加装吸声材料、减振垫、隔声罩等吸声、消声、隔振措施降低相应设备产生的噪声;

(2)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检修,减少机械设备故障或异常引起的噪声,同时,应对相应岗位的作业工人加强教育培训,操作过程应规范、合理,并正确佩戴好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3)适当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员工作息,减少工人噪声作业时间。

(4)改进改善这些职业病防护设施后,其检测结果应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应急救援措施

(1)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定期进行相应的应急救援演习,做好现场照片及签字记录的归档工作,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用人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检查、保养并进行记录。

4职业健康监护

(1)用人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相关要求,并严格落实制定的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用人单位应对所有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所有

在岗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对于离岗员工应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3)及时安排健康检查异常人员进行复查;

(4)完善上岗前、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相关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劳动者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档案内应包含:

 a)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b)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c)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d)职业病诊疗资料;

 e)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5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议用人单位对于新员工和在岗员工职业卫生培训学时分别达到16学时和8学时。

(2)建议用人单位为接尘作业人员配发过滤效果至少满足GB2626规定的KN90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

(3)用人单位制膜操作工和收卷工佩戴用人单位发放的耳塞后,其噪声强度降低至70dB以下,属于过度防护。建议用人单位为其配备SNR值不小于25.5dB的护耳器。

(4)建议用人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培训、检查与考核制度,有效的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5)建议用人单位定期检查作业场所警示标识悬挂情况,及时增加或补充褪色、损坏的警示标识。

(6)用人单位已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相关部门已受理申报信息,但未取得回执。建议用人单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必要时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并取得回执单。

根据国家总局第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技术支持: 字节联动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