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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福建惠安县彬彬鞋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福建惠安县彬彬鞋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惠安县黄塘镇省吟村许厝

联系人

陈路滨

项目名称

福建惠安县彬彬鞋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福建惠安县彬彬鞋业有限公司位于惠安县黄塘镇省吟村许厝,法定代表人陈路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6286386404。注册日期:1996年08月08日,注册资本伍拾万圆整。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鞋类。投产时间1996年,营业收入25万元。

现场调查人员

陈淑萍、王庆高、王婷婷、俞晓民

现场调查时间

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2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路滨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吴欢杰、林城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22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路滨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酸甲酯、环己酮、其他粉尘(皮毛粉尘);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高频电磁场。

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酸甲酯、环己酮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结果均符合GBZ2.1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该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其他粉尘(皮毛粉尘)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结果均符合GBZ2.1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值均低于80 dB(A),符合GBZ2.2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高温检测结果符合GBZ2.2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该用人单位生产高频工接触高频电磁场检测结果不符合GBZ2.2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并进行记录,及时更换易损部件。

2应急救援

用人单位应对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进行记录。

3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个体防护

建议用人单位为员工配发或更换个人防护用品时,继续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5职业卫生管理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第二十条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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