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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大唐(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闽侯青圃岭风电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大唐(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

闽侯青圃岭风电场场址位于闽侯县青口镇

建设单位联系人

林安

项目名称

闽侯青圃岭风电场工程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性质:建项目。

工程总投资:42820.52万元(静态投资)、43672.28万元(动态投资)

投产运行时间:20182月。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为47.5MW,安装19台单机容量2.5MW风电机组,总的年发电量110.964GWh。

现场调查人员

杨明生秦小艳

现场调查时间

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1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林安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黄伟、李登辉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8年8月6日~2018年8月8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林安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生产性毒物:硫酸及三氧化硫、六氟化硫;

②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建设项目各检测点位硫酸及三氧化硫、噪声、高温及工频电场的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该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正确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可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整改性建议:(1)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形成监测记录。2建设单位应加强中控室的照明照度,增加照明功率或者及时对损坏灯具进行修缮

持续性建议:(1)职业病防护:①建设单位机保室蓄电池组在运行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硫酸及三氧化硫溢散出来,如果机保室内的空气长时间与外界隔离,会造成室内的硫酸及三氧化硫浓度不断升高,危害巡检人员的健康。故建议在机保室内安装排风扇,并制定定期排风制度;②35kV配电室内安装的六氟化硫浓度检测报警装置,需定期检查并测试该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职业卫生培训:建设单位应组织新进员工、实习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入职的员工,由安生部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有计划的对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加强员工职业病防护意识,巩固职业卫生有关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培训初训课时不得小于16学时,复训课时不得小于8学时。(3)职业健康监护: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及时组织新进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及时组织离岗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同时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劳动者同时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存入相应的职业健康档案。(4)职业卫生管理:①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避免职业病防护设施因年久失修,影响其防护效果;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好应急救援设施相关维护、维修、保养记录;③应对场所工频电场强度进行自主监测,并形成监测记录;④急救箱内的急救药品应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配置,并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⑤高温季节来临前,应组织劳动者针对高温中暑事故进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及应对高温中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等。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控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描述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内容进行了描述,包括施工过程的描述;

3.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

4.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结果分析评价;

5.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分析;

6.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置的管理人员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7.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8.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及落实情况、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进行了分析评价;

9.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的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和设施进行了分析评价;

10.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预期效果进行了分析;

11.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和建议合理;

12.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价结论正确

13. 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建议:

① 细化补充建议描述

② 补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意见:

1. 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2. 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 建设单位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满足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4. 建设单位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在内的各种前期预防工作基本完善;

5. 建设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6. 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

7. 建设单位为劳动者配备了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8. 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9.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0.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11. 对企业现场的整改建议:

① 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② 完善职业卫生培训

③ 补充职业卫生警示标识。

专家组建议建设单位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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